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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1   点击量:   作者:梁静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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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名单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3 号)公布的我校3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详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相应验收材料。

(二)学院(部)审核本部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成果、验收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提交验收材料。

(三)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验收材料,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取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并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验收证书并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或申请延期验收的课程,课程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

四、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报告。各课程团队填写《2018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报告》(附件2),并将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汇总表。各学院填写《2018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将盖章电子版及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支撑材料。各课程团队提供包括《2018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建设成果的有关材料(MOOC 提供线上运行情况及数据截图),所有支撑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为一个文件,同时发送word和PDF版本至指定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验收工作。对达不到验收要求和完成质量较差的课程,应责成课程团队及时完善,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二)请各学院(部)于12月27日(星期一)前将所有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64673749@qq.com.

联系人:梁静 电话:029-86177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