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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0   点击量:   作者: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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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教高函〔2016〕4号),“十三五”期间,省教育厅将遴选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016年将遴选50个左右。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学校现决定组织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启动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办〔2016〕18号)(附件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本学院(系)的实际情况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和支撑材料一起于5月27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教务处实习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iyijianxi@126.com。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限额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联系人:穆可 联系电话:029-86177426

附件1:《关于启动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办〔2016〕18号)

附件2:《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申报书》

教务处实习科

2016年5月19